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審計委員會職掌及年度運作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溝通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負責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成員包含本公司獨立董事,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總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並推舉獨立董事一人擔任召集人。
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若成員因故解任,應於最近一次董事會補行委任。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全體四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掌及年度運作情形